美国有位非常著名的律师——盖瑞.史潘赛(Gerry Spence)。他不但因为打赢了“丝伍德(Karen Silkwood)核电厂案”并担任NBC电视台“辛普森(O. J. Simpson)案”的法律特派员而有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他当律师的几十年来,居然没有输过一场刑事官司。
当我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心想:美国的刑事案件都有陪审团,他担任辩护律师一定得说服陪审团,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知道他有这样的纪录,一定会想跟他挑战一下。他说的,我就不听。
可是,为什么几十年来他居然能场场都赢呢?
难道就没有陪审团存心跟他过不去吗?
后来,我读了他写的书《怎样辩论而且每次都赢(How to Argue and Win Every Time)》之后,我懂了——书上说:(译意)有一次,他遇到的正是比较有个性的陪审团,就在陪审团要做最后决定,宣布被告有罪恶或无罪之前,盖瑞.史潘赛对他们说了个故事:
从前有一老一少。老人很聪明,年轻人总想胜过他。
有一天,年轻人想出个点子,他去抓了一只小鸟,藏在两只手之间,走到老人面前说:“你猜,我手上的小鸟是活的,还是死的?”
如果老人猜是死的,年轻人会把手张开,让小鸟飞走,表示老人猜错了。相反地,如果老人猜是活的,年轻人就会偷偷双手用力,把小鸟捏死。那么,老人也猜错了。
你们想,老人怎么说?
老人笑笑,说:“朋友!现在可怜的小鸟在你手里,它是活是死,全由你决定了!”
故事说完,陪审团进去开会,结果出来,盖瑞.史潘赛又赢了。
请问,他用了什么技巧?
他没有像整个辩护过程中,表现滔滔不绝的辩才,而是在最后把姿势放低,将陪审团高高举起,仿佛告诉大家:“不错!我是个很有名的律师,我的辩护也很有力。但最后的决定,也就是这个被告的生与死,仍然握在各位的手里啊!”
【小故事】人都要面子,都要情。当你把面子给足人家,再狠的人,都回留给你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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