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部分宁夏区内部分公路项目,为保证我公司彩钢活动板房、钢筋棚、料仓棚等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合理控制成本,现诚邀部分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有一定生产加工能力、生产经营业绩,且重合同、守信誉,有良好财务状况的企业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与招标人联系,索取相关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固定的生产车间、制造设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施工资质、具有标的物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活动板房和彩钢棚、钢筋棚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资金状况良好。
4、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各种材料或产品(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规格不低于本次招标各种构成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5至2016年期间同类产品施工、安装、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债务纠纷等情况。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到工地开始安装付款至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款项在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债务及合同纠纷后一次性付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材料设备部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9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7年2月17日15:00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 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川建设银行丽景支行
账 号:6400 1170 2000 5000 596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lq.com.cn)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十楼会议室
九、其他:
1、联系方式:安先生 0951-3906921 3906000(传真)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
3、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前
4、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7日17时前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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